民事行為能力年齡劃分
一、民事行為能力年齡是怎樣劃分的
1、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2、八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他們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yīng)的民事法律行為。
3、18周歲以上自然人或年滿16周歲且已自己的勞動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二、民事行為能力年齡劃分是什么
民事行為能力年齡劃分是1.18周歲以上成年人與16周歲以上18周歲以下,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為完全能力人;
2.8周歲以上不足18周歲的未成年人與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法律依據(jù)】
三、民事行為能力年齡劃分標準
民事行為能力年齡劃分是1.18周歲以上成年人與16周歲以上18周歲以下,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為完全能力人;
2.8周歲以上不足18周歲的未成年人與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十八條,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十八條
四、民事行為能力年齡的劃分
1.不滿8周歲,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8周歲至18或16周歲,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3.年滿18周歲或者對于年滿16周歲而不滿18周歲,但是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公民,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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