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間犯病是否可以認定為工傷,具體規定有哪些
一、上班期間犯病能否算工傷?法律規定如何?
上班期間犯病一般不算工傷,除非勞動者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其實原則上在上班期間犯病并不屬于工傷的范圍,但為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法律規定了在特殊的情形下,有些情形可以視為工傷。
二、上下班時間員工生病是否構成工傷?
下班途中工傷認定兩大要素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的有關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可以認定為工傷。在這里要注意的是,在這類工傷認定中有兩個要素①屬交通事故;②非本人主要責任。很明顯,如果提供不了交警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則無法認定責任,也不屬于交通事故,則無法據此認定工傷。“上下班途中”合理性把握四大關鍵點 關于“上下班途中”的解釋,9月1日起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指出,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①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②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③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④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這就是上下班時間算不算工傷的回答,請參照。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三、勞動法,工傷范圍在工作時發病算工傷嗎
職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的,或者經過搶救在48小時內死亡的,可以視同工傷,如果在工作時間發病,不能認定視同工傷。【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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