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事故是指工地上發生的意外事故。
一、工人在工地出事故怎么辦?
工人在工地出事故,建議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需提交以下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若傷者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缺少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傷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3、醫療診斷證明等。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及護理費、誤工費、營養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傷殘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等。如協商不成,可以起訴索賠。
二、私人工地工人在工地意外死亡,工地有責任嗎?
1、工人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的,屬于工傷,單位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對工人進行賠償(工傷死亡的賠償項目和標準詳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2、對于肇事方司機及車主,則應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相關規定,對工人進行人身損害賠償(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標準詳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
3、建議先要求單位承擔工傷賠償責任,然后要求車主和駕駛員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責任。
三、建筑工人在工地上因意外受傷的處理方法。
工地出現人員受傷事故的處理程序是1、將受傷職工送醫治療;
2、進行工傷認定,由其用人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3、認定為工傷的,按照認定結論辦理工傷賠付。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四、工地發生人員受傷事故如何處理
工地出現人員受傷事故的處理程序是1、將受傷職工送醫治療;
2、進行工傷認定,由其用人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3、認定為工傷的,按照認定結論辦理工傷賠付。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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