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沒買工傷保險怎么辦?
一、公司沒買工傷保險怎么報案
公司沒買工傷保險不屬于公安機關的管轄范圍,因此無法通過報警的方式解決
公司不繳納工傷保險違法的,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解決,不服仲裁的可以提起訴訟。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引用法規
[1]《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三條
二、公司沒給員工買工傷保險,發生了工傷如何辦
沒買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受工傷,工傷職工可以先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可能構成傷殘的,再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最后根據具體的情況,要求公司賠償各項費用。
主要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62條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62條
三、公司沒有交社保,員工受傷,公司可以去勞動局報工傷嗎
一、沒有購買社保也可以申請工傷的,如果用人單位沒為勞動者購買社保,勞動者認定工傷后賠付由用人單位承擔,勞動者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交社保。
二、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
四、工傷,有社保和商業險,但老板沒報工傷申請,報的商業險,怎么辦
1、傷者職工本人或者其親屬,可以在事故發生后,一年內自行申請工傷認定,然后在病情穩定或者出院時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最后根據傷殘等級在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申請工傷保險待遇。(同時購買工傷保險和商業意外險時,申請賠償是不沖突的,只是工傷保險需要原件,而商業險只能用人復印件加蓋相關鮮章)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2]《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3]《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五、單位如何給員工買工傷保險?工傷保險怎么報
工傷保險是通過社會統籌的辦法,由用人單位繳納,在勞動者遭遇工傷時給予補助的社會保障制度。如今,每個企業都要給員工購買工傷保險,避免意外的發生。那么,單位如何給員工買工傷保險?工傷保險怎么報?工傷保險多久才生效?吉林常春律師事務所曲彥寶律師解析。單位如何給員工買工傷保險?(一)單位新參保前置要件提供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照或成立證件、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及復印件、本單位人員基礎檔案等證件和資料、在職人員的勞動合同或用人證明。
(二)單位新參保程序
1、填寫《參加工傷保險登記表》一式兩份,蓋單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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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沒有買工傷保險,能否申請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也就是說,工傷保險是公司給員工買的,如果沒有買工傷保險的話,員工受傷了,申請工傷賠償的,就是公司進行承擔工傷賠償的賠償金。也就是說,員工沒有買工傷保險也是可以進行申請工傷賠償的。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