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在執法活動中能采取強制措施嗎,法律規定是什么
一、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活動中能采取強制措施嗎,法律規定是什么
行政機構進行行政訴訟活動時,可以采取強制措施,也可以采取強制手段對證據進行保全,行政機構的強制措施有很多種,可以是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也可以是行政拘留。
二、依法實施行政強制執行機關是誰,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依法實施行政強制執行機關是行政機關。根據我們國家《行政強制法》當中明確的規定,行政強制措施主要指的就是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當中,會有防止證據毀損的相關情形發生,對此采取限制性的措施。
三、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實施行政強制的,是否適用行政強制法的規定
1、法律、行政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在法定授權范圍內,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行政強制,適用行政強制法有關行政機關的規定。
2、在實踐中,除行政機關之外,法律、行政法規還授權一些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行使行政強制權,要求這些組織必須有法律、行政法規授權;被授權的組織應當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能是個人;被授權的組織必須在法定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強制,不能超越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強制;被授權的組織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行政強制,對外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參加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適用行政強制法有關行政機關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