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生部門的行政強制執行權有法律依據嗎?
一、計生部門的行政強制執行權是怎么規定的,有沒有規定?
計生部門是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特別是國家現在已經取消了社會撫養費,現階段來講,計生部門的職責主要是統籌規劃衛生及計劃生育服務資源配置,指導當地的計劃生育工作,實施基層衛生及計劃生育服務等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
二、鎮政府是否有強制執行權?
行政強制法實施前,原則上只有公安,國安,海關,工商,稅務,加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強制執行權,但目前行政強制法把這個范圍抽象擴大了,有兩種情況一、違法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的強制拆除;二、符合特定條件時對金錢給付義務的強制執行。對于你的鎮政府有強制執行權嗎這個問題,當出現上述兩種情況,并且符合一定條件時,廣泛的行政機關都有自行強制執行權,比如交通局拍賣扣押車輛抵繳罰款,國土局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等等。
三、國土局有行政強制執行權嗎
沒有,需要向法院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行政強制,包括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損毀、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等情形,依法對公民的人身自由實施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物實施暫時性控制的行為。行政強制執行,是指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對不履行行政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強制履行義務的行為。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