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強拆后如何協商賠償
一、房屋被強拆后怎么樣談賠償
被強拆后談賠償可以請求下列費用1.房屋價值的損失。《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五條、《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第九條均規定,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在評估前對被征收房屋進行調查,這也肯定了應當以房屋實際面積為準進行補償。
2.被埋物品及房屋裝修的損失。《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在行政賠償、補償案件中,原告應當對行政行為造成的損害提供證據。因被告的原因導致原告無法舉證的,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如果被征收人未對屋內的物品進行清點登記造冊,就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
3.搬遷、臨時安置補償等損失。《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征收房屋的補償除房屋價值外,還包括搬遷、臨時安置、對被征收人的補助和獎勵等。
引用法規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五條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 第九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三十八條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二、房子被政府違法強拆如何賠償,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房子被政府違法強拆需要按照被侵害財產的標的物價值以及附著在該標的物上的其他價值損失進行民事賠償或行政賠償,損害情節嚴重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的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四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二)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三)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
(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溫馨提示】遇到法律問題,建議盡快找專業律師咨詢,聽律網網作為您身邊的法律服務平臺,凝聚全國各地27萬+高效率、服務評價好的專業律師團隊,直接在線咨詢我們,省時省心!
引用法規
[1]《國家賠償法》 第四條
三、房屋被強拆了,拆遷戶能獲得哪些賠償?
房子被強拆了的情況下拆遷戶可以獲得的賠償是房屋價值的損失,房屋裝修的損失以及其他被埋物品的財產損失,用于臨時安置的相關財產費用,如果在強拆的過程中當中還導致拆遷戶有受到人身損害的話,醫療費,誤工費等這些全部都由相關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