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住院期間的待遇是什么?法律上的具體規定是什么?
一、工傷住院期間期間待遇是什么,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工傷住院期間期間待遇是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待遇,還有就是生活護理費用。當然了,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生活護理費用,并不是說在任何情況之下都是需要支付的,經過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確實是需要生活護理的話,那么每個月需要支付。
二、工傷期間有生活費嗎,具體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律師解答工傷期間有正常工資發放,不會額外支付生活費。如果是高傷殘等級并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每月給付補助生活護理費。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之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
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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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四條
三、工傷后工作待遇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工傷后工作待遇與工傷前一樣,按照規定的標準發放工資待遇,但如果因工傷導致不能在原工作崗位繼續勞動的,可以要求換崗,并按照相關規定來處理和執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程序來對勞動者的工傷工資進行認定。
四、加班期間受傷算工傷嗎,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員工在加班期間屬于工作時間,如因工作原因受傷,那也是屬于工傷范疇內的,或者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也是屬于工傷的。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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