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局會管拖欠工資的事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一、勞動局會管拖欠工資的事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律師解答
勞動局會管拖欠工資。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二、拖欠工人工資勞動局會不會管
1、勞動局會管。
2、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如果不能協商解決,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是申請勞動仲裁;
3、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4、因此,勞動者或勞動保障部門可以從以上方面去證明或認定。司法實踐中,還可以用公司業務往來的文件,錄音證據等來證明勞動關系。
三、老板欠工資不給,找勞動局勞動局不管要怎么辦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老板支付工資。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5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引用法規
[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5條
四、農民工的工資拖欠找勞動局管用的嗎
1、無用。如果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單位應該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以及法律規定支付工資,單位拖欠工資的行為違法,可以要求單位予以補發。單位拒絕支付的話,可以注意收集勞動合同、工作證明如工作服、打卡記錄、簽到記錄、工資單據、證人證言等證據材料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五、工地欠錢不給,勞動局不管怎么辦
1、用人單位不發工資的,是侵犯了勞動者的勞動報酬請求權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勞動局現已改名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人社部門投訴不發工資不管,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