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職工醫保
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
(一)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以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以雇主和全部雇工的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繳費費率為7.5%;
(二)職工或個體工商戶雇主和雇工個人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以本人上月工資為繳費基數,繳費費率為2%,由所在單位或雇主在工資中代扣代繳;
(三)個體參保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可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職工平均工資的80%為繳費基數,繳費費率為9.
5%;也可按上一年度市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繳費費率為4%,不建個人賬戶,享受住院醫療保險待遇。
二、城鎮職工醫保的繳納
必須在戶口所在地醫保局或社區駐點才可以辦理相關手續。手續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保費,申請即可。最低檔為120元左右年人,當年參保,次年享受報銷待遇。另外,需要到指定醫療機構就醫,這點很重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
第八條參保人員在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保人員確需急診、搶救的,可以在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因搶救必須使用的藥品可以適當放寬范圍。參保人員急診、搶救的醫療服務具體管理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 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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