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處罰標準是什么?
一、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的處罰標準是什么?
1、本罪因刑法修正案九出臺,該罪已經被取消,并變更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2、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4、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5、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6、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罪;盜竊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2]《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3]《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是什么
一般非法獲取公民信息罪既遂是這樣處罰的自然人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述規定處罰。
三、非法獲取公民信息罪的量刑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關于“非法獲取公民信息罪的量刑標準是怎么規定的?”的相關解答如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本罪因刑法修正案九出臺,該罪已經被取消,并變更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可以點擊“咨詢我”在線咨詢,律師為您解決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