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后,養老保險有個人賬戶,多種處理方式可供選擇!
一、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辭職后處理方式
1、養老保險有個人賬戶,身份證號就是帳號,辭職后可以有三種處理方式
一是停止交費,形成繳費年限中斷,個人賬戶積累停止,但只要時間不長對今后影響不大;
二是由個人全額繳納,即不中斷繳費把過去連同企業繳納的部分一并自己繳納,但這樣個人負擔較重不太合算;
三是如果到外地謀職可以辦理保險轉移手續,到新的就業地區。
二、養老保險有個人賬戶,身份證號就是帳號,辭職后可以有三種處理方式是什么
養老保險有個人賬戶,身份證號就是帳號,辭職后可以有三種處理方式1、是停止交費,形成繳費年限中斷,個人賬戶積累停止,但只要時間不長對今后影響不大;
2、是由個人全額繳納,即不中斷繳費把過去連同企業繳納的部分一并自己繳納,但這樣個人負擔較重不太合算;
3、是如果到外地謀職可以辦理保險轉移手續,到新的就業地區。不管哪種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單位按原帳號繼續繳費即可,不用補交,但就是不能退。
三、從事業單位辭職,養老保險怎么辦?
一、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時間,可以多交,到時就可以多領取。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現在的退休年齡為男性60歲,女性55歲。當然從事高風險工種,失去勞動能力等特殊情況可以申請提前退休并領取養老金待遇。
個人繳納養老金需要將自己的檔案從原單位轉到人社局檔案代理中心,在那里辦理人事代理后便可以自己繳納養老金。自己繳納養老金,需要個人承擔全部養老金費用,至少繳滿15年。之前單位為梁先生繳納的5年養老金,可以與以后的養老金合并在一起進行計算所繳年限。
二、關于機關事業單位離職人員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
1、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職后,在到達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時未參加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已經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但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如具有戶籍,可申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延長繳費。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后并延長繳費至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其中實際繳費年限滿5年)的,可申請辦理按月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上述人員延長繳費滿5年或年滿70周歲后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或實際繳費年限不滿5年)的,可以申請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且實際繳費年限滿5年。
3、符合本意見第二條一次性繳費的,補足的年限以申請延長繳費時間為準,以向前推移填空的方式確定具體補繳年份,按對應年份適用的職工平均工資、
20%的繳費比例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利率計算補繳額。補繳年限的繳費工資指數計算,按照《江蘇省勞動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實施意見〉的通知》(蘇勞社險〔
2007〕24號)第十八條補繳費的繳費工資指數計算辦法執行。
4、本意見中實際繳費年限包含本人參加差額撥款、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社會養老統籌繳費的年限。
5、機關事業單位離職人員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的計算仍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6、本意見所稱“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指經縣(區)以上人力資源(原人事、勞動)部門批準招收錄用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引用法規
[1]《江蘇省勞動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實施意見〉的通知》 第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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