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證是指哪些證件?申辦殘疾證的流程是什么?
一、殘疾證是指通過特定的程序,可以申請辦理的證明殘疾身份的證件。
一、什么是殘疾證
殘疾人證是認定殘疾類別等級的合法證件享受優惠政策扶助規定維護合法權益的依據制定工作計劃發展殘疾人事業的基礎。
二、殘疾證申辦的具體流程
申請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和換領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均需持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二寸免冠照片六張向戶口所在地社區殘聯提出辦證申請填寫申請表,評定表一式三份如實填寫相關信息。
受理殘聯接到辦證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手續后由辦證人員對申請人照片身份證戶口本進行核對并將申請表中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對于填寫虛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殘疾評定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和換領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殘聯對于殘疾特征明顯依照殘疾標準易于認定殘疾類別等級者可直接填寫評定表,并在評定表中明確記錄殘疾特征和直觀評價但必須經過包括理事長在內的3人聯合評定簽字。其他難以直接認定殘疾類別等級者必須經殘聯指定的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評定由殘聯指定的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填寫評定表要有明確的殘疾評定結果。
初審填發殘聯根據申請人的相關材料和殘聯指定的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進行初審并將評定表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對于信息虛假或殘聯指定的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不符合殘疾標準者予以退回。對于殘疾特征明顯依照殘疾標準易于認定殘疾類別等級殘聯直接填寫評定表者殘聯指定的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符合殘疾標準者,按照殘疾評定結果填寫打印殘疾人證相關信息連同申請表評定表等材料一式三份報市級殘聯審核。批準殘聯理事長要在殘疾人證填發人處簽字在填發機關欄加蓋填發機關公章。
審核批準備案市級殘聯根據殘疾標準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對申請人辦證申請殘聯的受理程序殘疾評定結果殘聯的初審意見進行審核對于不符合殘疾標準殘聯初審意見錯誤不明確其他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退回不予批準。對于符合殘疾標準殘聯受理,初審意見正確并符合程序規定者予以批準在批準機關欄內加蓋公章在持證人像上加蓋鋼印并留存一份申請表評定表等相關檔案資料。
發放備案殘聯發放市級殘聯審核批準的殘疾人證并留存一份申請表評定表等相關檔案資料。
領取保存申請人到殘聯領取經審核批準的殘疾人證本人保存一份申請表評定表等相關檔案資料。
二、定西殘疾人證辦理流程
1.殘疾人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在市區的公園內享受免費,但在郊區一些特殊景點不免費;
2.搭乘火車、飛機,優先購票和搭乘;
3.市內公共汽車免費;
4.其隨身必備的輔助器具免費攜帶。
5.殘疾人專用交通工具可就近免費停放;
6.盲人讀物普通郵件免費寄遞;
7.殘疾人就醫,優先掛號、就診,盲人、雙下肢殘疾人、多重殘疾人免交掛號費;
8.殘疾人免費進入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宮)等場所。還有使用收費公廁免費;影劇院、體育場(館)提供半價優惠;到大醫院看病可能只收15%免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持有殘疾證可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第四十六條,國家保障殘疾人享有各項社會保障的權利。
政府和社會采取措施,完善對殘疾人的社會保障,保障和改善殘疾人的生活。
第四十七條,殘疾人及其所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殘疾人所在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殘疾人家庭,應當鼓勵、幫助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
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六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七條
三、工傷辦理殘疾證的流程
1.本市戶籍有需求的殘疾人可到市殘聯或各鎮殘聯辦領取《殘疾人證》申領登記表。
2.按要求填寫完畢后并加蓋鎮殘聯公章。
3.本人攜帶身份證和申領登記表到指定醫院檢測。
4.殘疾檢測的標準現依據《中國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
5.外力因素造成的傷殘須治療滿一年后方可參加檢測。
6.市殘聯初審后將申領登記表(攜帶兩張兩寸免冠照片)送交至市殘聯初審。
7.市殘聯初審后按月送上一級市殘聯審核批準。
8.批準后,在七個工作日內通知辦證人到指定地點領證
9.殘疾人證遺失需登報申明后方可補辦。
四、殘疾人證辦理流程
1.本市戶籍有需求的殘疾人可到市殘聯或各鎮殘聯辦領取《殘疾人證》申領登記表。
2,按要求填寫完畢后并加蓋鎮殘聯公章。
3.本人攜帶身份證和申領登記表到指定醫院檢測。
4.殘疾檢測的標準現依據《中國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
5.外力因素造成的傷殘須治療滿一年后方可參加檢測。
6.市殘聯初審后將申領登記表(攜帶兩張兩寸免冠照片)送交至市殘聯初審。
7.市殘聯初審后按月送上一級市殘聯審核批準。
8.批準后,在七個工作日內通知辦證人到指定地點領證。
五、肢體傷殘多少級傷殘才能辦殘疾證
1、能不能辦理殘疾證關鍵是看申請人申請的資料是否符合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殘疾標準,如果符合的話就可以發給殘疾人證。
2、法律依據《殘疾人保障法》第二條
殘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的人。
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
殘疾標準由國務院規定。
引用法規
[1]《殘疾人保障法》 第二條
六、拿了二度殘疾人證的人可以辦護照出國嗎
拿了二度殘疾人證的人也是公民,也可以辦護照出國。帶身份證戶口本和照片到戶籍所在地縣級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辦理即可。具體規定是
第四條 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由本人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實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二)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
(三)未滿16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并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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