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一、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解釋
1、如果該員工1年零8個月未簽勞動合同,那么公司只需支付其4個月工資。因為未簽勞動合同最多只需要支付員工11個月的雙薪,而且該雙薪的訴求有1年的訴訟時效,該訴訟時效從該員工入職一年后開始起算,其中7個月的雙薪已過訴訟時效。
2、超過一年未簽勞動合同,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但是需要補簽。如果員工不愿意補簽書面勞動合同,那么公司可以解除與其的勞動關系,但需要依工齡按一年補一個月標準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二、勞動合同條款有哪些是必須要有的?法律又是如何規定的?
勞動合同哪些條款是必須要有的?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我國對于勞動合同也是有法律規定的,有一些條款是必備的,而有一些條款是可有可無的。,每一個勞動者都會知道一個合同,必然會有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多少,假期的規定之類的,除了這些最基本的,是否還有其他法律規定的必備款項呢,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法律對于必備條款的規定是什么?請看下文
三、集體勞動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么,有哪些法律規定
集體勞動合同生效的條件,首先勞動合同的以及形式必須是合法的,其次當事人必須要具有法定的資格,勞動合同在簽訂的過程當中必須是合法的,這樣子的勞動合同才是屬于真實有效的勞動合同。
四、勞動合同法中的合同種類有哪些?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勞動合同按照不同的標準可以有不同的分類。1按照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勞動合同可分為三種 <
1>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企業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協議。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當事人的勞動法律關系即行終止。如果雙方同意,還可以續訂合同,延長期限。 <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企業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閱的,沒有期限規定的勞動協議。勞動者在參加工作后,長期在一個企業等用人單位內從事生產或工作,不得無故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得無故辭退。這種合同一般適用于技術性較強,需要持續進行的工作崗位。 <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以勞動者所擔負的工作任務來確定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如以完成某項科研,以及帶有臨時性、季節性的勞動合同。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存續期間建立的是勞動法律關系,勞動者要加入勞動單位集體,遵守勞動單位內部規則,享受某種勞動保險待遇。 我國勞動法就是按照勞動合同的這一分類標準,將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為了充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法特別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避免用人單位只使用勞動者的“黃金年齡”。 2按照勞動合同產生的方式來劃分,勞動合同可分為三種 <
1>錄用合同,它是指用人單位在國家勞動部門下達的勞動指標內,通過公開招收、擇優錄用的方式訂立的勞動合同。錄用合同一般適用于招收普通勞動者。目前,全民所有制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勞動合同的特點是用人單位按照預先規定的條件,面向社會,公開招收勞動者;應招者根據用人單位公布的條件,自愿報名;用人單位全面考核、擇優錄用勞動者;雙方簽訂勞動合同。 <
2>聘用合同,也叫聘任合同,它是指用人單位通過向特定的勞動者發聘書的方式,直接建立勞動關系的合同。這種合同一般適用于招聘有技術業務專長的特定勞動者。如企業聘請技術顧問、法律顧問等。 <
3>借調合同,也叫借用合同,它是借調單位、被借調單位與借調職工個人之間,為借調職工從事某種工作,明確相互責任、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借調合同一般適用于借調單位急需作用的工人或職工。當借調合同終止時,借調職工仍然回原單位工作。 3按照勞動者一方人數的不同來劃分,勞動合同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個人勞動合同,一般是由勞動者個人同用人單位簽訂;另一種是集體合同,一般是指在中外合資企業中,由工會代表勞動者集體同企業簽訂的合同。 4按照生產資料所有制性質的不同,勞動合同可劃分為全民所有制單位勞動合同、集體所有制單位勞動合同、個體單位勞動合同、私營企業勞動合同和外商投資企業勞動合同等。 5按照用工制度種類的不同,勞動合同可分為固定工勞動合同、合同工人勞動合同、農民工勞動合同、臨時工(季節工)勞動合同等。 勞動合同的形式是指訂立勞動合同的方式。勞動合同的形式一般有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兩種。書面合同是由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后,將協議的用文字形式固定下來,并經雙方簽字,作為憑證的合同。口頭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口頭承諾即告成立,不必用文字寫成書面形式的合同。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其目的在于用書面形式明確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議務,以及有關勞動條件;工資福利待遇等事項,便于履行和監督檢查,在發生勞動爭議時,便于當事人舉證,也便于有關部門處理。以上就是什么是勞動合同的種類的具體回答。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
五、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是什么,怎么規定的
關于勞動合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是指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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