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工作時間
一、勞動法規定工作時間是多少,每月工作時間多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八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1]《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第三條
二、我國的法定工作日是多久?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引用法規
[1]《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2]《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三、我國現行工作時間表是多少小時?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超過八小時就要按照加班計算,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作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四、我國法定的工作時間是多少?
首先,工作時間是勞動者根據法律的規定,在用人單位用于完成本職工作的時間,是勞動的自然尺度,是衡量每個職工的勞動貢獻和付給報酬的計算單位。
其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最后,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五、法定工作時間規定有哪些?
1、法定的工作時間是每天上班時間是8個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超過8小時有權申請加班費。勞動者最多工作的時間如果超過,一是勞動者有權利拒絕,二是要支付加班費用。
2、《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引用法規
[1]《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2]《勞動法》 第三十七條
[3]《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4]《勞動法》 第三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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