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打工怎么找正規的勞務公司
一、出國打工都需要什么文章分類知識
出國打工需要護照、簽證、出境證明、培訓證等,有的國家須在批準入境前先辦理個人資料公證;此外,還需要入境許可、工作準證等。
二、出國打工勞務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勞務人員基本情況性別、出生年月、籍貫、住址、聯系電話;
2.勞務人員的義務和責任,諸如遵守所在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遵守社會公德、不消極怠工、不得私自另行兼職和求職等;
3.雇主的義務和責任,諸如為勞務人員辦理有關簽證、居留許可等手續,負責勞務人員的管理、提供住宿、膳食的手續等等。有義務保障勞工的安全。鑒于以往的經驗,須特別注明不能歧視、侮辱、體罰勞工、克扣工資等。
4.勞務人員從事的工種和工作時間。從事的工種要注明在什么崗位從事什么工作,如電機房的值班電工或大廈照明的維修電工(因為工種不同工資差別很大),工作時間包括聘用期限,應注明從何時起至何時止。每周工作多少天,每天工作多少小時。一般每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日。按國際慣例,在節假日,勞務人員應享受所在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如所在國國慶、圣誕節等。
5.工資待遇、津貼、補助,工資標準一般應與所在國等崗位上工作的當地工人持平,通常以時間為基數,按時、按日或按月計算。亦有以工作量為基數,按件計酬。如果是在工作時間以外加班或上夜班,雇主應付加班費或夜班津貼。窩工應由雇主發給勞務人員基本工資。
6.外勞人員休假的安排。一般合同期在一年以上者,可享受一定時間的探親假期,在假期內,雇主只付工資不付津貼。
7.勞動保護、勞工人身保險,工作、疾病或死亡處理規定。由于勞務人員所從事的工作性質的不同,勞動保護有其專業特點,合同應規定雇主必須按所在國有關規定提供符合安全生產的場所和必須發放勞動保護費用或物品。如安全帽、手套、濾光墨鏡等。在所在國工作期間,如果發生疾病或工傷,雇主都應提供必要的醫療和購買必要的藥物。雇主應給勞務人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使勞務人員在受到意外傷害時能得到及時合理的賠償,保險費由雇主負擔。
8.對各種原因導致中斷合同的處理方法。根據我國當事人一方必須有不能履行勞務合同的確切證據時才能中止合同,中斷合同的處理辦法應在勞務合同中列明,如雇主原因應補償勞務人員不少于三個月的工資和負擔勞務人員的回國機票等。
9.違約賠償。違約的表現形式是多種多樣的,一般可分為三類,一類是雇主違約;一類是勞工違約;三是雙方當事人都違約。違約都將給對方的利益造成損害,在實踐中,大多都是雇主違約,如不按合同規定的工種安排勞工工作,隨意更換工作崗位,不按規定發加班費用,侮辱勞工人格導致合同無法履行,因此在合同中應注明違約的救濟方法和賠償的方式,一般都是以金錢支付的方式補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0.糾紛的解決,在合同中要注明在勞務糾紛發生后應采取何種方式解決糾紛,如約定某一具體的仲裁機構仲裁和適用的法律。
三、取保候審可以出國勞務嗎
1,不能。
2,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
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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