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辭退需要補償嗎
一、試用期員工不合格被辭退需要補償嗎
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被辭退的,用人單位不需要給予經濟補償。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2012修訂)》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2012修訂)》 第三十九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2012修訂)》 第二十六條
二、試用期一般會被辭退嗎?試用期會被辭掉嗎?
在試用期內,只有當勞動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時,用人單位才可以辭退勞動者1、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
三、試用期不合格辭退需要補償嗎
根據《民法典》第69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規定的存續期間屆滿或者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法人的權力機構決議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登記證書,被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生效時間是2021年1月1日)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69條
四、試用期1個月,辭退不滿試用期員工合法嗎
1、用人單位無理由辭退試用期員工,屬于違法解除,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標準為每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2]《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3]《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4]《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五、試用期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單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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