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手冊辦理
一、辦理勞動手冊需要什么材料
當地戶籍勞動者本人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兩張兩寸證件照等材料前往戶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辦理勞動手冊即可。對于未辦理過勞動手冊的應屆畢業生,應攜帶二寸證件照兩張、戶口簿、身份證或社保卡、畢業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街道/鄉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領。【法律依據】
《關于上海市實行制度的規定(試行)》第三條,各類應屆畢業生,通過社會招聘,被單位直接錄用的,由錄用單位憑學校發給的報到單,隨帶被錄用者 半身一寸正面照片二張,到區、縣勞動部門所屬職業介紹所,辦理用工登記手續時發給。
企業在職職工暫不發《勞動手冊》,待因各種原因與企業終止、解除勞動關系退回地區后,按規定向 街道(鎮)勞動服務所辦理失業登記手續時發給或換發。職工在職期間被其他單位招收錄用的,由錄用單位憑其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及本人半身一寸正面 照二張,到區、縣勞動部門所屬職業介紹所辦理用工登記手續時發給;原已持有《勞動合同制工人勞動手冊》的,在錄用單位辦理用工登記手續時給予換發。
引用法規
[1]《關于上海市實行制度的規定(試行)》 第三條
二、勞動手冊辦理
勞動手冊由各人力資源市場或者招聘勞動者的企事業單位來依法辦理。上述單位或機構應依法向縣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請求制發勞動手冊,再發給前來應聘或者依法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
三、辦理勞動用工備案,簽訂勞動合同應該注意什么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合同,也是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法律保障。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該注意如下方面1勞動合同的要注意全面。
2最好簽訂書面合同,并且己要保留一份合同。
3即使在試用期內也要簽訂書面合同。
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注意合同中需有這些
1、勞動合同的終止期限;
2、勞動者的工作;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用人單位應支付的報酬;
5、勞動者應遵循的紀律;
6、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7、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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