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作業人員包括哪些工種?
一、特種作業包含的工種
特種作業工種包括1電工作業,2焊接與熱切割作業,3高處作業,4制冷與空調作業,5煤礦安全作業,6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7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8冶金(有色)生產安全作業,9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10煙花爆竹安全作業,11安全監管總局認定的其他作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六十九條
國家確定職業分類,對規定的職業制定職業技能標準,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由經備案的考核鑒定機構負責對勞動者實施職業技能考核鑒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六十九條
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包括哪些人員?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人員、鍋爐司爐、操作壓力容器者、起重機械作業人員、爆破作業人員、金屬焊接(氣割)作業人員、煤礦井下瓦斯檢驗者、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機動船舶駕駛人員及輪機操作人員、建筑登高架設作業者,以及符合特種作業人員定義的其他作業人員,均屬特種作業人員。三、特殊工種一類在某些行業和領域特別擅長的工作。
特殊工種是指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種。特殊工種的范圍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或勞動部門確定,特殊工種不是一個正式的概念,只是約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法律法規對它沒有正式的定義。法律依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包括(一)電工作業;(二)金屬焊接切割作業;(三)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四)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五)登高架設作業;(六)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七)壓力容器操作;(八)制冷作業;(九)爆破作業;(十)礦山通風作業(含瓦斯檢驗);(十一)礦山排水作業(含尾礦壩作業);(十二)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或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提出,并經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批準的其他作業。
引用法規
[1]《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第三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