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年限
一、我國法律上規定入職合同年限是多久?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能簽訂1年以上不等年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也可以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3、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十二條
二、擔任法人年齡限制相關問題及相關規定
公司就是法律意義上的法人,是一個組織,沒有年齡的說法。若是關于法人代表的年齡限制,法人代表擔任的條件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一般是十八歲以上才能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三、公務員晉升職級需要多少年?
1、晉升鄉科級正職領導職務的,應當擔任副鄉科級職務滿兩年以上;
2、晉升鄉科級副職領導職務的,應當擔任科員級職務滿三年以上;
3、其他。
4、法律依據《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試行)》第十九條
晉升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應當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章程規定的資格。
晉升鄉科級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應當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晉升鄉科級正職領導職務的,應當擔任副鄉科級職務兩年以上;
(三)晉升鄉科級副職領導職務的,應當擔任科員級職務三年以上;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其他應當具備的資格。
引用法規
[1]《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試行)》 第十九條
四、法定代表人任職的限制情況如何?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限制有,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不能是下列人員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公司違反前款規定選舉、委派董事、監事或者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本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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