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法律咨詢熱線,武漢
一、勞務糾紛勞動糾紛起訴要怎么做勞動糾紛訴訟怎么辦,這屬于勞動糾紛嗎
勞動糾紛訴訟案件有前置程序,即先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裁終局的案件,用人單位不能起訴,只能申訴)。超過15日沒有起訴的,仲裁書發生法律效力,等同于法院判決書??梢陨暾埛ㄔ簭娭茍绦?。
向法院起訴的程序持仲裁書、仲裁委員會的送達回證、民事起訴狀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起訴訟,然后按法院的指示進行。
也可以委托律師代理。
二、勞動糾紛解決方法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我國勞動糾紛解決方法主要有四種一是協商解決通過協商方式自行和解,是雙方當事人應首先選擇解決爭議的途徑。同時也是在解決爭議過程中可以隨時采用的。協商解決是以雙方當事人自愿為基礎的,不愿協商或者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當事人可以選擇其他方式。二是企業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可以選擇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處理方式。這種調解實行自愿原則,具體體現在兩方面,一方面是只有在雙方當事人都同意由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處理該爭議,調解委員會才能受理該案件;另一方面是當事人可以不經過調解而直接申請仲裁。此外,由于調解委員會主要是由企業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所以工會與企業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不適合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事人應直接申請仲裁。三是申請仲裁若經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雙方達不成協議,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均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當事人也可以不經企業調解委員會處理而直接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因處理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缺乏法律依據,所以這類爭議是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方面進行協調處理,不可以申請仲裁。除這種爭議外,對其他爭議而言,勞動爭議仲裁是強制性的必經程序。也就是說,只要有一方當事人申請仲裁,且符合受案條件,仲裁委員會即予受理;當事人如果要起訴到法院,必須先經過仲裁,否則人民法院將不予受理。四是提起訴訟當事人如果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裁決、不予受理仲裁決定或通知書不服,可以在規定的時限內向當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目前法院是由民事審判庭依據民事訴訟程序對勞動爭議案件進行審理,實行兩審終審制。法院審判是處理勞動爭議的最終程序。
三、個人勞務糾紛怎么解決分包個人勞務爭端解決方法
1、勞務分包方的工作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分包個人勞務糾紛勞務發包方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1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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