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貸款買房,婚后共同還貸,只歸還貸部分屬于共同財產,寫不寫名字都一樣嗎
一、婚前貸款買房,婚后共同還貸,只有還貸部分屬于共同財產,那寫不寫名字都一樣是嗎
婚前貸款買房,需要看產權是否登記在自己名下1、房產證上如果加上你的名字,房子就屬于雙方的共同財產。
2、如沒加名字,不算共同財產,但還貸部分,可以要求對方補償。
3、房子出售或拆遷后新買的房產有兩種情況
1、.如果出售時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一般情況下出售所得的價款也還是他的個人財產,用這筆錢買的第二套房子當然也屬于這個登記名字的個人財產。不過,如果有證據證明買房子時另一方也有出資的,則出售房產所得價款雙方按照購買時的出資額進行分配。因為房款全額付清,所以不存在還貸的問題。
2、.如果產證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屬于共同財產,用出售或拆遷所得價款買的第二套房子也就是共同財產了。
二、婚前貸款買房屬于共同財產嗎?我老公婚前貸款買房,不過婚后我們共同還房貸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產證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同樣,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婚后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并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余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于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對于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余未歸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于首付款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于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若配偶方同時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于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則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產時,對于存在當事人出資數額比例懸殊,且婚后確未共同生活,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較短等情形的,也應一并考慮,可參考當時的出資比例,對房產進行分割,而不宜各半分割。 。
三、婚前貸款買房,婚后共同還貸,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1、不是。婚前取得的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一般情況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對于婚前一方通過按揭購買,婚后才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只要房屋買賣行為發生在婚前,并且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房屋登記在買房人個人名下,就應當以婚前個人財產處理。
2、對于夫妻雙方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及房屋的增值,應結合共同還貸的款項以及相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人給對方相應補償。
四、婚前男方貸款買房子,婚后共同還貸款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1.共同財產。
2.該房產歸購房一方所有,如果婚后共同還貸,對應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有財產。
3.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為共同財產。
五、婚前貸款買房,婚后共同還貸,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1、不屬于,屬于個人財產,但是婚后共同還貸部分是共同財產,離婚可以分割。
2、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