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工傷人員工資扣不扣呢 對于工傷人員工資扣不扣
一、工傷人員工資扣不扣?
對于工傷人員而言,如果其處在停工留薪期內,工資是不扣的。用人單位需要按照職工的原工資福利待遇來進行支付,不能無故克扣或者拖欠工傷職工的工資。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二、工傷人員的工資是否可以扣除?
工傷休假是不扣工資的。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三、工傷人員工資扣不扣?
1、工傷休假是不扣工資的;
2、要確認你這個事情為工傷,不是工傷的話算病假;
3、目測你這個不算交通的工傷,且有第3責任人,我覺得應該由第3者(騎車人)進行賠付(醫藥費、誤工費等);
4、如果你對單位的不認定工傷有異議,可以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到當地社保局工傷科去進行工傷認定申請,看工傷科是否確定是工傷;(越早越好,因為相關證據晚了怕不好拿了)
5、工傷科確認是工傷后,由工傷科出具的相關報告找公司補償所扣的工資,公司拒絕發放所扣工資,找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四、工傷人員工資需要扣除嗎?
工傷休假是不扣工資的。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五、員工工作過程中受傷是否屬于工傷?
不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可以被認定為工傷。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六、兼職外賣員受傷,能算工傷嗎
我國現已擁有一支高達7000萬人的網約工隊伍,大量送餐員、快遞員、網約車司機成為這支隊伍的重要參與者。在當前迅猛發展的以共享經濟為代表的新業態下,網約用工呈現出“弱傳統性”的特征,導致工傷調查取證難、認定難,勞動權益保障容易出現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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