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區勞動局法律咨詢
一、南山勞動局可以解決勞資糾紛嗎
發生勞資糾紛可以通過以下辦法解決1、和解。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2、調解。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不能達成和解協議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3、仲裁。不愿調解、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或者一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后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向法院進行訴訟。勞動爭議案件由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進行審理,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仲裁法》第4條,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引用法規
[1]《仲裁法》 第4條
二、南山區如何辦理計劃生育證明
生育服務證的辦理流程一、辦理條件1、合法結婚且無子女(含親生子女、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的夫妻;
2、夫妻雙方或一方為本市戶籍;二、辦理流程
1、具體辦理地點⑴與單位形成勞動合同關系的育齡夫妻應到女方工作單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領取《生育服務證》。⑵無工作單位的育齡夫妻到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領取《生育服務證》。⑶女方在男方居住1年以上,且男方戶籍在本市的,可以到男方戶籍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領取《生育服務證》。
2、應提供的材料⑴填寫雙方都是生育第一個子女的聲明;⑵夫妻雙方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復印件,女方1寸免冠近照兩張;⑶結婚證(屬再婚的還需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調解書)原件及復印件;以上是計劃生育證明怎么辦理的介紹
三、南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局的主要職責是什么
一、依法執行本院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支付令,以及法律規定應由本院執行的仲裁文書、公證債權文書;
二、依法執行外地法院委托本院執行的案件;
三、依法執行上級法院指令本院執行的案件;
四、依法做好委托執行工作;
五、協助外地法院和本院行政庭做好執行工作;
六、接受上級執行機構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隨時請示匯報工作,取得上級執行機構的支持和配合;
七、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上級法院及本院有關執行工作的規定,確保程序合法、操作規范、裁決公正、工作高效、服務文明、效果良好,力求收到最好的執行效益;
八、做好執行程序中的指導工作,為當事人依法、充分、有效行使權利提供服務;
九、加強對執行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規定的學習,堅持案件集體研討和重大疑難案件的請示匯報制度,不斷提高本庭執行隊伍的司法能力;
十、加強對新形勢下執行工作的調查研究,積極推進執行工作改革和執行工作規范化建設,健全和完善執行工作機制,認真總結執行工作經驗,努力化解“執行難”;
十一、做好執行案件統計和統計數據的報送、利用工作;
十二、以執行工作為中心,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擴大辦案效果,力求實現辦案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十三、做好執行信訪接待工作,宣傳法律法規,耐心解答當事人和相關人員提出的法律問題,做好當事人的思想疏導和服判、息訴、罷訪工作,防止出現重大信訪案件;
十四、按照《目標管理考核辦法》的規定和考核領導小組的要求做好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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