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后不發工資法律咨詢。
一、在沒有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辭職,領導說辭職就不發工資怎么辦?
辭職前后程序都一樣,區別是辭職可以要求單位支付補償金以單位拖欠工資的理由辭職,要求單位按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以離職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做補償標準同時要求單位補發工資和單位無法協商,離職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2]《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
二、未簽勞動合同辭職后不發工資,怎么辦?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1、按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不發放工資,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立案處理;
2、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因此,勞動者或勞動保障部門可以從以上方面去證明或認定。司法實踐中,還可以用公司業務往來的文件,錄音證據等來證明勞動關系。以上就是未簽勞動合同不發工資怎么辦的回答了。如有需要可以通過我們聽律網網委托您所在地區的律師來幫助您。
三、用人單位不發工資,辭職后該怎么辦?
用人單位不發工資,辭職了以后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要求給付工資。若是對于結果不滿意的,可以申請仲裁,不能夠直接起訴,因為仲裁是前置程序。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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