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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節假日與公休日的加班費是怎么規定的?
法定節假日加班和公休日加班的加班工資不同。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支付不低于原工資3倍的工資報酬。而在公休日加班,而且又不能補休的,要支付不低于原工資2倍的工資報酬。但是,如果公休日加班后進行了補休,就可以不再支付加班費了。
二、法定節假日與公休日加班費的規定
法定節假日加班和公休日加班的加班工資不同。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支付不低于原工資3倍的工資報酬。而在公休日加班,而且又不能補休的,要支付不低于原工資2倍的工資報酬。但是,如果公休日加班后進行了補休,就可以不再支付加班費了。
三、在節假日值班補休的規定是怎么樣的?
根據《勞動法》第44條的規定,在法定節假日加班,不能以安排補休形式替代加班工資;而在休息日可以以補休形式代替加班工資。休息日加班若安排了補休,可不再支付加班工資,而不能補休的,則應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引用法規
[1]《勞動法》 第44條
四、離休干部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如何申請保護費?
專業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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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離休干部享受的生活待遇
1、離休干部應享受的生活待遇主要包括離休費、生活補貼、住房、用車、醫療保健、護理費等方面。
2、《關于公布〈關于老干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發253號)規定干部離休后,原標準工資(含保留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其他各項生活待遇,都與所在地區同級在職干部一樣對待,并切實給予保證。醫療、住房、用車、生活品供應等方面,應當優先照顧。這是黨和國家對離休干部生活待遇的總的政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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