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如何補償被解雇的員工?
一、公司無故遣散員工應予賠償,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專業分析
公司無故遣散員工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雙倍支付經濟補償金,具體標準為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每滿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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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2]《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二、公司遣散員工該如何賠償,有哪些相關規定
關于公司遣散員工,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標準是職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勞動者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工資及其經濟補償優先受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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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三、公司解散員工要賠償金是多少,法律依據是什么
律師解答公司解散員工需要賠償金的,要按員工的工作年限來計算。員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的,可獲得一個月工資的補償;對六個月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對不滿六個月的,可獲得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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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四、公司合并縮減人員應怎樣賠償
公司合并勞動合同可以繼續存續,勞動者以公司合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關于公司合并縮減人員應怎樣賠償的問題,還可以點擊在線律師咨詢,我們幫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五、合伙企業解散的要件是什么,法律上是如何確定的
專業分析合伙企業解散事由是,根據《合伙企業法》第八十五條,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6、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引用法規
[1]《合伙企業法》 第八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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