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資如何要
一、農民工不給工資怎么辦,農民工的工資怎么討
您好!關于您咨詢的“農民工不給工資怎么辦,農民工的工資怎么討”問題回復如下關于農民工傷工資怎么辦這一問題,以下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幫到您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不區分是農民工還是其它職工,只要是工傷職工,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包括住院期間和出院后休養期間,稱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傷害前正常上班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應當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康復機構出具的休養證明確定。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以及有爭議的,需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停工留薪期結論為最終結論。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二、包工頭為什么不給農民工工資,包工頭不給農民工工資嗎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和建設部聯合下發《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簡稱《辦法》)規定,規范了建筑企業的工資支付行為,包工頭再也不能代替工人領工資了。《辦法》明確規定,對待與建筑企業形成勞動關系的農民工,企業必須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支付農民工工資,不得拖欠或克扣。企業內部工資支付辦法,應當直接發放給農民工本人,也可以委托銀行發放民工工資,但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同時企業還要編制工資支付表,如實記錄支付單位、支付時間、支付對象、支付數額等工資支付情況,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業主或工程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與建設工程承包企業結清工程款,致使建設工程承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業主或工程總承包企業先行墊付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先行墊付的工資數額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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