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區勞動起訴
一、公司在外地,發生勞動合同糾紛,我能去哪兒起訴
1、勞動者遇到勞動爭議時,首先應當保留好自己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資料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打印并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勞動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帶上相關的證據到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2、發生勞動合同糾紛怎么辦,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后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后開庭審理,之后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于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二、因工受傷糾紛怎么起訴包工頭和公司
向法院起訴。
工傷糾紛起訴步驟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審核認定病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再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然后就工傷賠償事項與有關單位協商,協商不成的,應及時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再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
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四條
[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三、因工受傷保險糾紛怎么起訴
按照一般起訴流程處理即可。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需要進行工傷治療,申請工傷認定與申請工傷鑒定(勞動能力和自理能力鑒定)。確定賠償項目及賠償數額,與需要的基本材料一同提交法院,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
工傷,亦稱職業傷害,是指生產勞動過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機體組織的突發性意外損傷。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引用法規
[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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