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申請工傷認定
一、申請工傷認定,怎樣申請工傷認定
根據《工傷認定辦法》有關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1.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2.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照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勞動、聘用合同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的其他證明材料(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4.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符合要求,屬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管轄范圍且在受理時限內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5.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后,應當在15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補正材料后,應當在15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引用法規
[1]《工傷認定辦法》 第四條
二、沒有勞動合同怎么申請工傷認定,沒有勞動合同怎么申請
沒有勞動合同認定工傷的辦法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導致無法申請工傷認定,當事人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沒有勞動合同的工傷的認定只要能提出證明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的資料就可以。《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三、個人怎么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程序
個人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程序如下
1.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單位未提出申請的個人在受到傷害一年之內提出申請。
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3.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4.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四、沒有勞動合同,沒有單位怎么申請工傷認定
沒有勞動合同認定工傷的辦法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導致無法申請工傷認定,當事人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沒有勞動合同的工傷的認定只要能提出證明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的資料就可以。《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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