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孩子撫養權合同
一、離婚孩子撫養權雙方能共同擁有嗎,法律怎樣規定
離婚孩子撫養權雙方一般不能共同擁有。但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且不硬性子女健康成長的前提下,父母雙方通過協議,確認輪流直接撫養子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八條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直接撫養子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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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八條
二、離婚孩子撫養權怎么分配,孩子撫養權是怎么算的,
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孩子撫養權問題,離婚孩子撫養權問題,撫養權問題怎樣分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屬于哺乳期內,為保證嬰兒的發育成長,一般應隨母方生活。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主要考慮經濟狀況、個人素質、生活環境、對子女的責任感、以及與子女的感情親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 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婦女權益保障法》第46條有明確規定;
2. 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長期兩地分居的情況;
引用法規
[1]《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46條
四、離婚孩子撫養權怎么分配,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歸女方嗎
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誰撫養的問題。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情況判決。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見第3條和第4條的規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一)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二)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于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三)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三)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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