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需要請律師嗎
一、離婚訴訟需要律師嗎?起訴離婚一定要請律師嗎
建議請律師1、復雜的離婚案件,建議找律師
2、法律空白,建議找律師有些離婚案件,雖然案情簡單,但雙方爭議的問題在法律上仍是空白,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甚至某一類型的離婚案件在各地法院的判決結果都不一樣。
二、兩人離婚時提出訴訟,第一次開庭時需要律師嗎
1、離婚案件第一次開庭可以不請律師,當事人如果自己可以搜集證據,自己可以將所有的事情表達清楚,可以不用聘請律師。如果當事人沒有搜集證據的能力,也沒有辯駁他人的能力,那最好聘請律師為自己打官司。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三、離婚訴訟有沒有一定要請律師,程序如何,一方拒絕離婚應該如何辦
離婚案件如果雙方爭議不大,或者雖然有爭議,但彼此都能把情況說清楚,根本沒有必要請律師。離婚案件中的法律關系絕大部分不復雜,沒有必要獲得律師的所謂專業幫助。離婚案件第一次法官大多會進行調解,或者判決駁回請求,不會輕易判離。除非確實無可能繼續的。第二次再起訴,基本就判離了。即使涉及孩子撫養、財產分割,其實就算請了律師,說的那些答辯意見都是套話,最終還是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權。綜上,只要具備基本的文化素養,能夠把話說利索的,完全可以自己打離婚官司。沒有必要浪費錢請律師。
一方不同意離婚,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訴訟離婚是一方當事人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應當先行調解;法院會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經法院審理后,確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情形,應當判決準予離婚。
四、不請律師的訴訟離婚要怎么起訴,有沒有法律規定
當事人訴訟離婚又不請律師的,可以直接拿著離婚起訴書以及本人身份證,結婚證等離婚所需要的證據材料,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進行。法院接收材料會進行審核、立案,法院發出立案通知書,原告依法繳納訴訟費,法院正式受理案件。法院對于離婚案件會庭前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并認為夫妻關系已經破裂的,法院依法作出離婚的判決。
五、規定一般離婚案件,需要多少律師費,當事人必須出庭嗎
一、離婚案件律師費一般多少錢離婚案件律師費在不涉及財產分割的情況下大約3000元左右。
有財產糾紛的,視案情可能還要按財產數來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師費,最終的律師費你可以與律師確定。法院收取離婚案件的標準若無財產糾紛,法院會收300左右訴訟費。若有財產,超過20萬以上的財產部分按0.
5%收取。訴訟費可以由敗訴方支付或最后由雙方協商確定。
二、離婚案件中原告必須出庭,即使有訴訟代理人,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規定,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二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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