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懷孕期間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一、夫妻分居期間取得的財產,離婚時對方能否要求分割
夫妻分居期間取得的財產,離婚時對方能要求分割。
分居并不等于離婚,分居期間產生的財產,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二、你好問一下,針對于婚前財產怎么分割?離婚后房產怎么分割
1、婚前一方購買、產權證在婚后取得歸個人所有
夫妻一方在婚前以個財產購買的房屋,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并將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產權證在婚后取得的也歸個人所有。
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名義共同清償貸款,房屋為個人財產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支付首付付款后按揭貸款,產權證登記在一名下的,該房屋為其個人婚前財產。婚后以夫妻名義共同清償貸款,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但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另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的部分,應當全部返還;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的部分,應當返還其中的一半。
3、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有債務的應當返還
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證據證明在婚前購房時也有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屋為產權登記人的個人財財產,剩余末歸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對首期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于另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4、有證據證明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是基于雙方協商,并為共同所有的是夫妻共同財產
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另一方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于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其按揭貸款產生的債務為共同債務。但對于存在當事人出資比例懸殊,且婚后確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較短等情形的,可參考當時的出資比例對房產行分割,不宜各半分割。
三、婚前財產分割,離婚后可以分割財產嗎
不能分割,婚前財產不會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界定婚前房產的時間點一是“婚前”到“婚后”的時間點即夫妻雙方自領取《結婚證》之日可視為“婚前”到“婚后”的時間點,而其他諸如訂婚、舉行婚禮等時間點都不具備法律上的意義。二是“購房”時間點,即什么時候開始視為購買房產成功。考慮到購房的目的性以及購房整個過程的關聯性,應當以簽訂購房合同的時間為“購房”時間點,簽訂合同時最能反映“購房”這一行為的性質。
四、先離婚后再分割,離婚后財產可以分割多久?
您好!關于您咨詢的“先離婚后再分割,離婚后財產可以分割多久?”問題回復如下 首先,根據法律的規定,領取了離婚證,雙方的婚姻關系也已經結束,簽訂的離婚協議書也產生了效力。 如果一方要求重新分割財產的,法律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況的,可以去法院起訴重新分割財產1.協議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占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
2.協議離婚后,一方對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返悔,要求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
3.離婚協議中漏分夫妻共同財產;
4.登記離婚后,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 因此,如果不存在上面的情況。一般情況下,您去法院起訴重新分割財產,勝訴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不過,您可以試著與對方溝通協商。這便是我搜集的關于先離婚后再分割財產這種情況應如何處理問題的回答,有問題可以聯系我們。【法律條文】:《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如您情況比較復雜,聽律網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你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
引用法規
[1]《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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