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作用
一、勞動合同訂立的形式有哪些,勞動合同的作用是什么
法律規定訂立合同的形式包括了書面、口頭以及其他形式,但是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才是雙方當事人建立勞動關系的唯一合法形式。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實現勞動權的重要保障。
2、勞動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勞動爭議的重要措施。
3、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合理使用勞動力、鞏固勞動紀律、提高勞動生產率的重要手段。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并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
引用法規
[1]《勞動法》 第十九條
二、如何理解勞動合同的作用,沒有勞動合同怎么證明勞動關系
一、如何理解勞動合同的作用勞動合同是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最直接、最有效的證據。而且自《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后,已有大量用人單位都主動和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大部分勞動者已不需要再為證明勞動關系而發愁。但事實上,至今仍有不少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妄圖通過此舉來逃避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制裁。更有部分企業與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是卻不把合同書交給勞動者留存,而是公司人事部門統一保管。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或者雖然簽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本人卻沒有合同書的情況下,一旦公司否定勞動關系的存在,將會給勞動者維權加大困難。
二、沒有勞動合同怎么證明勞動關系
1、工資卡、工資存折、工資條或其它工資發放記錄(最好有單位蓋章)、職工花名冊。如無法搜集到上述證據原件,可采取復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2、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3、能夠證明職務職位身份的證件。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上崗證”、“外派證”等能夠證明職務職位身份的證件(最好有單位蓋章)。如無法搜集到上述證據原件,可采取復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4、招用記錄。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如無法搜集到上述證據原件,可采取復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5、考勤記錄。用人單位的考勤記錄(考勤表、出勤卡等)。如無法搜集到上述證據原件,可采取復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6、同事的證言。讓同事出書面證言,但此類證據需注意的兩點是,一是打官司時,出具證言的同事一般需要到庭作證;二是同事需要自己有證據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也就是說他需要有出具該證言的能力。
7、載有勞動者名字的用人單位的各種文件。比如用人單位下發的含有勞動者名字的各種通知、工作任務單、任命通知書、介紹信、簽到表等書面資料。
8、勞動者代表用人單位與其它實體或個人簽訂的文件等。比如最為常見的代表公司簽收快遞,該快遞單一般可以作為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
9、錄音、錄像、照片。有些勞動者可能什么書面證據都搜集不到,如果這樣,就需要勞動者去創造證據,比如錄音、錄像和拍照。錄音最好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協商談判雙方勞動關系事宜的錄音。拍照和錄像最好是拍攝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在用人單位內上下班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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