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勞動合同仲裁申請書范本
一、未簽勞動合同仲裁時效的規(guī)定是什么?
未簽勞動合同仲裁時效的規(guī)定是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fā)生爭議的,勞動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申請仲裁范本怎么寫
1、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申請仲裁應當寫明申訴人的相關信息(包括身份證號、家庭住址、通訊方式等)、被訴人的相關信息(包括身份證號、家庭住址、通訊方式等),還應當注明申訴的注意事項,以及需要被訴人解決的相關問題情況。
2、還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管理立案人員咨詢,具體其他請求事項需結合你的具體勞動關系履行狀況確定。
三、未簽勞動合同怎么申請仲裁申請書
申請勞動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jù)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沒簽勞動合同,如果單位不承認存在勞動關系,勞動者可以通過下列證據(jù)認定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打卡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一、事實合同關系的認定證據(jù)有哪些
事實合同關系的認定證據(jù),是根據(jù)《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
1、
3、
4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建議注意保存出勤記錄、工作證、服務證、工資單、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資料,作為確認勞動關系的證明并及時要求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如單位拒不簽訂,可以到勞動部門投訴。
二、未簽勞動合同怎么看證明勞動關系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引用法規(guī)
[1]《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 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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