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指南
一、離婚時,一方父母支付的首付,離婚時怎樣分,怎么規定
離婚時,一方父母支付的首付,離婚時要分情況分割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還貸,則離婚時一般會將房子判給登記方所有,由其繼續支付剩余貸款;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記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況下也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3.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應認定為雙方的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二、協議離婚實時辦理指南是什么
一、首先,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二、其次,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引用法規
[1]《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1]《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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