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孩子判給誰
一、起訴離婚,孩子判給誰,起訴時孩子判給誰
你好1、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起訴離婚。
2、雙方都同意離婚的話,協商好財產分割、孩子的撫養以及撫養費等相關問題去婚姻登記部門辦理即可。
3、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離婚,訴訟中主張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4、離婚時關于孩子的撫養權是這樣規定的2歲以下的孩子有女方撫養;2歲--10歲的孩子根據具體情況,看哪方撫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就有哪方撫養;10歲以上的孩子還要考慮孩子的意愿。
5、撫養費是這樣規定的未撫養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撫養費,撫養費數額是未撫養孩子的一方的個人收入的20%--
30%之間。
6、由于一方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主張過錯方少分夫妻共同財產。
7、離婚訴訟中涉及很多訴訟技巧,建議委托律師辦理。
8、需要幫助可以聯系我,濟南趙承霞律師擅長辦理離婚案件。以上就是起訴離婚孩子判給誰的具體規定
二、離婚孩子判給誰,離婚孩子判給誰,兩個孩子怎么判
你好,離婚孩子判給誰要根據誰更適合孩子的成長來定。 關于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問題法院會依據相關規定進行審判,不會以個人意志為轉移的。一般本著對孩子有利的原則進行判決,如生活條件,撫養能力等。以下是相關依據 一、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三、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五、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六,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準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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