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繼子女應該由誰撫養
一、問一下父母離婚,未成年子女應該由誰撫養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屬于哺乳期內,為保證嬰兒的發育成長,一般應隨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①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如癌癥),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②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指對子女有遺棄、虐待行為),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③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勞教、有嚴重殘疾、母方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母親品行不端如有賭博、吸毒、亂搞兩性關系等惡習的),子女確無法隨母生活的。
④父母雙方協議2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2、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主要考慮經濟狀況、個人素質、生活環境、對子女的責任感、以及與子女的感情親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①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長期兩地分居的情況。
③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及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等。
④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⑤一方離婚后再婚困難的,可以作為優先因素加以考慮。
⑥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協助照顧(外)孫子女。
⑤-
⑥不是法定的優先撫養子女的情況。
3、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4、父母雙方可協議輪流撫養子女。
二、離婚后繼子女由誰撫養,有沒有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離婚后繼子女由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一方撫養。
1、父母可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法院依法判決。
2、原則上不滿兩周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由父母雙方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法院依法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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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三、你好請問一下關于離婚時繼子女應該由誰撫養
這取決于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的法律關系。只有當事人之間存在撫養關系時,才需要確定撫養權的歸屬。如果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沒有形成撫養關系,那么也就不需要爭論繼子應該由誰撫養的問題了。在確定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是否形成撫養關系時,主要綜合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1、繼父母負擔了繼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費和教育費;
2、繼父母與未成年繼子女共同生活,對繼子女進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
3、繼父母與繼子女—起共同生活的時間長短;
如果繼子女與繼父母沒有形成撫養關系,那么離婚時,親生父母應該撫養繼子女。但是在繼子女與繼父母形成了撫養關系的情況下,那么在離婚時就不能簡單地認為肯定由親生父母撫養繼子女。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親生父母與繼父母因為離婚后繼子女由誰撫養的問題發生爭議而協商不下時,則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四、女方提出離婚,子女撫養費該由誰出,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不管是哪一方提出離婚都要支付撫養費,除非雙方協商一致只由一方負擔全部撫養費用,另一方就可以不出。具體誰承擔撫養費,就看是否拿到了孩子的撫養權。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五、離婚后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應由哪方撫養?
離婚后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應由收養方撫養。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未表示反對,并與該子女形成事實收養關系的,離婚后,應由雙方負擔子女的撫育費;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始終反對的,離婚后,應由收養方撫養該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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