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沒有違約金
一、違約金有法律效力嗎,勞動合同有沒有法律效力
一、勞動合同有何法律特征勞動合同亦稱勞動契約,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依法協商達成的規范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是確立勞動關系的法律形式。勞動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以外,還有自己獨有的一些特征1、勞動合同的主體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勞動者,即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通常為用人單位即具有使用勞動能力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企業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雙方以上是勞動合同有法律效力嗎的回答
二、簽訂勞動合同有違約金,違約金是多少?
只有兩種情形下能約定由勞動者支付違約金。分別為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的,可以約定違約金,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并且在適用違約金條款時,規定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除上述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因此,你如果沒有上述兩種情形,單位約定違約金是無效的,你可以拒絕交付。以上是關于簽訂勞動合同違約金一般是多少的回答。
三、勞動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10%可以嗎,有沒有法律依據
簽訂勞動合同時,沒有約定10%的違約金,是符合法律要求的,是否約定違約金是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確定的,并沒有明確的要求,違約金不能約定的過高,不能超過實際損失的30%。
四、勞動合同約定違約金有效嗎,有沒有法律依據
律師解答如果員工違約的事項是關于服務約定或者競業限制約定的,則可以要求員工按照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承擔違約責任,除此之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的違約金都是無效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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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2]《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1]《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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