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后,個人工資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一、已婚夫妻個人工資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1、個人工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于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并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這是個人工資算夫妻共同財產嗎的回答。
二、結婚后的工資,婚后的財產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后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后進行分配。以上就是結婚后買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的回答望采納
三、兩個人有共同的小孩,還沒辦結婚證,個人掙的錢,算夫妻同財產嗎
沒有辦理結婚證的你們只是一般的同居關系,這個不屬于共同財產, 若感情不和分手,不屬于離婚,雙方原歸個人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申請法院判決。如果你們目前需要分手的只需要就你們的的共同小孩撫養權及撫養費的問題進行約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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