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的產假天數是什么?
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產假天數是怎樣的
正常產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規定
《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六條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延長女方生育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生育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
[1]《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六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二、成都產假天數是多少?
必須享受的休假1.產假98天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2.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3.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4.授乳時間嬰兒一周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并使用。可以請的假
1.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如上海市規定“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癥、妊娠合并癥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準其產前假。”
2.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三、怒江州蘭坪縣產假天數是怎樣的
正常產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規定
《云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二條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登記結婚的,在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休假外,女方延長生育假60天,男方給予護理假30天。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
[1]《云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二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四、荊州市漢川市產假天數是怎樣的
產假最多休128天,其中國家規定產假98天,地方規定產假30天。
法律規定
《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三條晚婚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婦女晚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并給予其配偶10天護理假;婚假、產假和護理假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接受節育手術的,其工作單位應當憑節育手術證明,按有關規定給予假期,并發給假期期間的工資、獎金。
女職工所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和母乳喂養的規定,為母乳喂養提供條件。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
[1]《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三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五、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產假規定是怎樣的
正常產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規定
《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六條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延長女方生育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生育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
[1]《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六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