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勞動仲裁是什么?
一、東莞市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所需材料申訴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相應的能證明仲裁請求的證據材料;
2、仲裁當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師或者其他人代理參加仲裁活動。委托他人參加仲裁活動,必須向仲裁委員會提交有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委托書,委托書應當具體明確委托權限有無代為提出、承認、放棄和變更申訴請求、代為進行和解權利。
3、申訴書,并按照被訴人數提交副本。申訴書應當載明申訴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郵政編碼以及聯系電話和被訴人(企業)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聯系電話;申訴書應當著重闡明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4、申訴人和被申訴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二、東莞突然辭退員工怎么補償,法律有哪些規定
公司突然辭退員工,在無正當理由情況下需要給員工補償,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額外再補償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經濟補償金根據員工的入職年限計算,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遇到這種情況,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賠償損失。
三、東莞勞動仲裁怎么申請
東莞勞動仲裁申請的材料,勞動爭議仲裁申請登記表原件1份。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原件2份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證請復印雙面)。被申請人注冊登記資料復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個月內有效)。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如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記錄、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處罰憑證、社保單、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等)。到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申請仲裁。
四、我想咨詢一下東莞勞動仲裁的流程
1、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一年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一年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五、東莞解除勞動合同幾天發工資?
東莞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當日應該結清工資。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由于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系,并要求經濟補償。今天小編帶大家了解一下。
六、東莞欠錢不還被起訴強制執行后會怎么樣,法律規定是什么
欠錢不還被強制執行的,法院會查詢債務人的房產,車輛,存款等信息,然后依法凍結其存款,將其房子、車輛進行拍賣,拍賣所得財產會及時歸還給借款人。若債務人名下有財產,卻拒絕執行法院判決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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