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違約是什么意思?
一、根本違約的定義,法律適用,違約責任
一、什么是根本違約所謂根本違約,主要是指合同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的約定,致使該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根本違約的構成要件是一般違約的構成要件,加上因違約行為導致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其法律效果是當一方根本違約時,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根本違約是區分違約嚴重程度的一種做法,通過區分違約的嚴重程度,而要求違約方承擔不同的法律效果。第九十四條是對根本違約的具體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根本違約的法律后果
1、宣告合同無效。第52條規定的合同無效主要強調合同意思表示的非法性,側重于公法意義上的救濟,而《公約》的宣告合同無效則是違約導致合同無效,側重于私法意義上的救濟。公約中根本違約制度的完整建立除了首先明確規定了根本違約的定義外,就是在此基礎上根本違約后果的規定,主要體現在第49條、51條、64條、72條、73條的宣告合同無效制度,以及因為宣告合同無效而可以主張的損害賠償。主要可以分為三類
(
1)賣方違約,買方宣告合同無效。其中第49條一般性的規定了賣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公約規定的義務構成根本違約,買方可以宣告合同無效;第51條是賣方違約中的特殊情況,可分割履行的合同,賣方如果部分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不符,那么買方也可以宣告整個合同無效;第73條
3相互依存的各批貨物,賣方對任何一批貨物交付無效時,買方可以宣告整個合同無效;
2買方違約,賣方可宣告合同無效。第64條一般性的規定了買方根本違約,賣方可以宣告合同無效;
3可適用于買賣雙方違約,對方當事人可以宣告合同無效。第72條規定了一方當事人先期違約,構成根本違反合同,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宣告合同無效;第73條規定了分批交貨的合同,一方對某批貨物違約,另一方可以宣告該批貨物無效,非違約方有合理理由認為今后各批貨物將會發生根本違反合同,非違約可以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宣告合同今后無效。
2、交付替代物。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這些國內法的規定都是建立在違約方未根本違約的基礎上的,法律賦予了非違約方寬泛的救濟選擇權,在違約方根本違約的情況下可以直接宣告合同無效,也可以請求交付替代物以盡可能的實現合同目的。
引用法規
[1]《公約》 第49條
[2]《公約》 第49條
[3]《公約》 第51條
[4]《公約》 第73條
[5]《公約》 第64條
[6]《公約》 第72條
[7]《公約》 第73條
二、根據最新民法典規定,根本違約后違約方能否解除合同,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律師解答
根本違約后,違約方沒有解除權,但是非違約方享有解除權。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溫馨提示】這是根據當前問題的經驗總結,不同地區的法院在審判尺度上有細微差別,辦理案件一定要選擇專業的律師,點擊快速咨詢,與律師一對一溝通法律訴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2]《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三、合同根本違約是什么意思?
根本違約是指合同一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時,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制度。判定是否根本違約應當把握以下兩點一、合同的不當履行部分包含了實現合同利益的關鍵因素。對于一個合同來說,其履行中包含的因素包括時間(期限)、地點、標的物情況、特定的身份要求等。對于不同的合同,這些因素發揮的作用并不相同,如果特定因素對權利人而言是其實現合同利益的關鍵,并且是不能替換的,那么,就可以認定其為合同的關鍵因素。違約行為只有包含了實現合同的關鍵因素,方能認定構成根本違約。其
二、在無法判定是否違反合同關鍵因素的情況下,如果繼續履行所造成的社會財富損失小于因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社會財富損失,則不宜認定為根本違約。
四、什么是一般違約和根本違約?
根本違約是指違約的后果已經妨害了合同目的實現,包括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仍不履行和一般違約但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兩種情形。完全不履行構成根本違約,在瑕疵履行中采取修理、更換方式仍達不到合同目的的構成根本違約;遲延履行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或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在合同履行期內仍未履行,構成根本違約;部分履行妨害合同目標的實現,構成根本違約。一般違約和根本違約的區別就是這樣了!
五、合同中雙方都違約的怎么處理,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合同中雙方都違約的,雙方都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九十二條規定,當事人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對方對損失的發生有過錯的,可以減少相應的損失賠償額。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九十二條
當事人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對方對損失的發生有過錯的,可以減少相應的損失賠償額。
【溫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難題不知道怎么解決?或者實在找不到合適的律師,請點擊咨詢按鈕,可以根據你的大概情況為匹配到最合適的本地專業律師。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2]《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條
[3]《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二條
[1]《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2]《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條
[3]《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二條
六、合同違約解除的條件是什么,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律師解答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的規定,違約解除合同的條件如下
1、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溫馨提示】遇到相似問題不要慌,點擊咨詢快速找到專業、合適的律師,1對1深度溝通法律需求,
3~15分鐘獲得解答!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1]《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2]《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條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七、預期違約的定義和特征是什么,對方當事人預期違約了怎么辦?
一、什么是預期違約預期違約又稱先期違約,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來之前,一方雖無正當理由但明確表示其在履行期到來后將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為表明在履行期到來后將不可能履行合同。
二、對方當事人預期違約了怎么辦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預期違約要根據情況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1、繼續履行。又稱強制履行,是指違約方根據對方當事人的請求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的違約責任形式。對于預期違約,合同履行期到后,除非出現以下三種情形,否則違約方就應當繼續履行A。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的;B。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過高的;C。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要求履行的。
2、賠償損失。又稱違約損害賠償、賠償損害金,是指違約方以支付金錢的方式彌補受害方因違約行為所減少的財產或者所喪失的利益的責任形式。賠償損失的數額有約定從約定,沒有約定的,賠償對方當事人因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
3、違約金。如果雙方當事人事先約定了違約金,就按約定的違約金賠償。約定的違約金低于或者過分高于實際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或者仲裁機構予以變更。
4、定金。如果雙方當事人一方交付了定金,則適用定金罰則,即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的數額由雙方當事人約定,但是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一方違約時,另一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上述的任一項責任形式,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實際上,選擇的責任形式和相關救濟成本也是有所不同的。
八、合同沒有約定違約責任怎么辦?法律依據是什么。
律師解答
依照我國法律的規定,合同沒有約定違約責任的,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協議不成的,可以根據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可視情況要求違約方承擔更換、退貨、減少價款等違約責任。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溫馨提示】遇到法律問題,建議盡快找專業律師咨詢,聽律網網作為您身邊的法律服務平臺,凝聚全國各地27萬+高效率、服務評價好的專業律師團隊,直接在線咨詢我們,省時省心!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二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九、一般違約與根本違約有何不同?
關于根本違約的法律規定是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情形就視為根本違約。
這個是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其實這里的遲延履行債務或有其他違約行為,的判斷標準,也就是不能實現合同的目的。包括了拒絕履行合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或者大部分的不完全履行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等等,這些情況要根據具體實踐情況來判斷是不是屬于根本違約。
同時,解除了合同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的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