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對孩子的教育與贍養權影響是否會導致判刑問題
一、父母不讓孩子上學是否構成犯罪?
父母不讓孩子上學通常是不會被判刑的。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屬于義務教育階段的適齡少年,依法應到校接受義務教育。不讓孩子上學,屬侵犯孩子受教育的權利,雖不構成犯罪,不會被判刑,但可以作出行政處罰,一般是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五十八條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依照本法規定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五十八條
二、"父母不讓孩子上學是否面臨刑事處罰"
1、父母不讓孩子上學不構成刑事犯罪,不判刑,而是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
2、法律依據《義務教育法》
第五十八條規定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依照本法規定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
引用法規
[1]《義務教育法》 第五十八條
三、"父母不給孩子撫養費,孩子是否能夠判刑及其法律后果"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所以,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怎么辦?一是夫妻雙方協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訴。這是最主要的兩種途徑。另外,關于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撫養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如果夫妻是協議離婚,應該按照雙方自愿達成的《離婚協議》來讓另一方履行其義務,也可以據此協議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支付孩子撫養費;如果是法院調解離婚,除了《離婚調解書》外,也應該有一個離婚財產分割協議,里面應該有子女撫養條款,如果不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拒絕執行,可重新起訴到法院,讓法院重新裁定,強迫執行;如果是判決離婚,可根據離婚判決書里面的離婚孩子撫養費支付條款,要求支付孩子撫養費。
四、父母被判刑對孩子的將來上學有影響嗎?
1、如果父母一方因故意犯罪被判處刑罰,則子女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和當兵、入 黨等都可能受到影響。
2、即可以報名,但是政審時可能通不過(政審的要求與報考的崗位性質有關,比如公安崗位、參軍、入 黨等政審的要求比較嚴格)。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章錄用
第二十四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除公務員錄用考察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一)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
(三)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四)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六)其他不適合擔任人民警察的情形。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四條
五、孩子贍養父母的法律問題
1、《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 對于不贍養老人的,要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首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1067條規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独夏耆藱嘁姹U戏ā芬惨幎ㄙ狆B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3、對于不履行贍養義務的,老年人(指年滿60周歲的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老年人與家庭成員因贍養發生糾紛的,可以要求有關部門,如子女所在單位或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查明情況后,要強制子女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根據當地的生活標準,判決子女給付一定的贍養費用;也可以根據老年人追索贍養費的申請,在判決作出前,依法裁定子女先行給付一定的贍養費用,以解決老年人的生活急需。
4、 其次,對于虐待遺棄父母的子女,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虐待,指子女對父母經常以打罵、凍餓、限制自由、污辱人格等方法,從肉體上、精神上進行摧殘迫害。遺棄父母,指子女有贍養義務而拒絕贍養的情節嚴重的行為。虐待父母,情節惡劣的,依照《刑法》第260條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傷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對遺棄老人,情節惡劣的,構成遺棄罪,按照《刑法》第261條的規定,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用法規
[1]《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11條
[1]《民法典》 第1067條
[1]《刑法》 第260條
[1]《刑法》 第26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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