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工資發放與離職規定法律依據及試用期滿后辭職權益
一、試用期直接走了沒辭職有工資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員工在試用期沒辭職直接就走了的話,也是有工資的。但是如果因為沒有辭職就直接走給用人單位造成了損失的話,單位是有權要求員工補償損失的。反之員工沒有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話,單位無理由扣押員工的工資。
二、如果在試用期間還沒辦理入職,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辭職,會有試用期的工資嗎
有工資。根據法律規定,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職工建立了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還可以按照法律規定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只要試用期工作了,單位應當支付勞動報酬,不得拖欠。如果用人單位不給或者少給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仍不支付的可以直接提起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三、在試用期辭職不讓3天走有工資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勞動者在試用期辭職的,即使用人單位不讓在三天后走同樣也是有工資的,一般需要在辦理離職手續時用人單位就應該給勞動者結清所有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這筆工資的話,那么勞動者是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舉報,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四、試用期10天,能否要工資,有沒有法律規定
試用期10天,勞動者可以要工資。試用期也是勞動合同內的期限,用人單位應當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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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條
[1]《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五、在試用期間沒有離職,有工資嗎?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試用期內,員工自離有工資。勞動者在試用期三天自動離職的,用人單位是應當支付其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其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上述如果沒有解決您的問題,可以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提供專業法律解答。
六、試用期滿后辭職提前幾天,試用期滿后辭職有工資嗎
1、試用期滿后辭職提前三十天,并且提交書面的辭職報告給用人單位即可。試用期滿后辭職有工資,勞動者在勞動期間付出的勞動成果和時間都是需要用人單位支付報酬的。
試用期滿后辭職提前三十天。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七、七天試用期過了辭職有工資嗎,法律上如何認定
上班7天主動離職有工資。只要員工參與了公司工作,不管簽沒簽勞動合同,都需要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勞動者付出勞動了,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工資。用人單位克扣工資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去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一、員工發不了工資老板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1、勞動者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工資;
2、勞動者依法提起申請的離職,用人單位應在離職日開具離職證明,辦理離職相關手續,并結清工資;
3、勞動者如果因工作交接未完成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了,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可以依法按比例扣款,扣除全部工資違法;
4、發生爭議了,勞動者可以去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用人單位承擔勞動者造成損失的舉證義務,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充足理由證明勞動者交接工作沒做好,勞動者可以主張限期支付克扣工資。
二、試用期沒簽合同離職一個月有工資嗎
試用期沒簽合同離職也有工資。勞動者為用人單位付出勞動后,就相應地有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用人單位需要按照勞動者工作的時間按時發放工資,而不能因為勞動者自離而拒絕發放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發放工資,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投訴。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三、可以全部起訴給公司扣工資嗎
勞動者只要被用人單位無故克扣工資不管多少就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也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發生爭議之后,建議先協商,協商不成,可以搜集證據,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用人單位拖欠克扣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法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12333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責令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足額的工資;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判決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足額的工資。
3有拖欠工資的欠條(或者調解書、還款協議,等等)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判決用人單位(各種大小企業、公司、各種單位、私人老板、等等)支付欠條(調解書、還款協議,等等)里的錢款數額。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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