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產分配的爭議婚前貸款買房的權益歸屬
一、婚前貸款買房,婚后房產證加女方名字,離婚時房子怎么分
一、不動產以登記為準,房產證登記雙方的名字視為夫妻共同共有。
二、婚前財產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視為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若男方變更產權登記時完全是基于自己真實意思表示,男方的行為應視為夫妻對婚前財產的歸屬重新進行了約定,應認定為該房產系夫妻共同共有。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
二、婚前貸款買房,男方首付,房產證寫雙方名字,離婚后房子怎么分?
1、婚后房產證寫的倆人的名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3、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4、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三、婚前貸款買房婚后房產證辦理與離婚分配問題
《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釋中對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3、《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四、婚后共同付首付,貸款買房,若產權證上不寫女方名,離婚后房子如何分配?
一、房產證沒有女方名字的,則離婚時認定屬于男方的個人財產,歸男方所有;
二、但是如果房子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則只要雙方沒有特殊約定,即使只有男方的名字,房產也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離婚時雙方自行協商如何分割,如果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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