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女職工能否被辭退哺乳期辭職有補償嗎
一、"單位辭退員工是否需要支付補償金?"
如果是以下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我們常說的+
1個月工資的補償)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這就為大家解答了單位辭退員工補償金嗎這個問題,
二、"哺乳期員工辭退后是否享有賠償?"
單位辭退哺乳期的員工,是要給賠償的,按照經濟補償金的二倍計算,而經濟補償金是按照員工的工作時間,員工的月平均工資來計算的,員工每在單位工作一年,公司就需要給勞動者一個月的工資。
三、"退休員工被辭退是否有補償金"
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要辭退員工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除此之外,用人單位辭退職工都要給予相應的補償。 《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引用法規
[1]《勞動法》 第四十七條
四、哺乳期女職工是否可以被辭退?哺乳期辭職是否有補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哺乳期是女職工哺育嬰兒的時間,按照國家規定為一年。根據《勞動法》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單位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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