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有無量刑規定?如何處罰?
一、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是否有量刑規定,如何處罰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以下是對于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如何量刑的回答大量網絡犯罪案件中,僅能查實行為人在網絡上實施聯絡或者其他活動,對于網絡下實施的各種危害性行為,很難一一查實、查全。因此,設立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目的是為了解決網絡犯罪中帶有預備性質的行為如何處理的問題,將刑法規制的環節前移,以適應懲治犯罪的需要??梢?,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的實質是對網絡犯罪預備行為獨立入罪,實現預備行為實行化。因此,認定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只應要求行為人實施了相應的網上行為,即所設立的網站、群組用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所發布的信息有關違法犯罪或者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至于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相應違法犯罪活動,屬于網下行為,不應成為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的構成要件;而且,對于行為人實施了相應違法犯罪活動,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第三款規定的,應當從一重罪處斷。
二、非法利用信息網絡行為成立犯罪的會怎樣量刑
利用信息網絡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一)設立用于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
(二)發布有關制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
(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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