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加班工資條款
一、勞動合同加班工資條款
勞動合同加班,應當按照以下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引用法規
[1《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二、想請教一下,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什么條款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三、簽的勞動合同,詳細寫明以基本工資計算加班費,現被經濟性除員,怎樣計算
1、加班費多少,主要個人工資來確定。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
21.
75÷
8×加班小時數×
1.5倍;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
21.
75÷
8×加班小時數×2倍;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
21.
75÷
8×加班小時數×3倍。證明加班時間方面的證據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審批單、加班通知、監控錄像、證人證言、加班時所做工作形成的書面文字記錄、電子郵件等。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四、勞動合同中加班的條款
關于勞動合同的條款, 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必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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