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訴案件在哪個法院會受理,法律上是如何確定的
一、自訴案件在哪個法院會受理,法律上是如何確定的
專業分析
對于以下刑事自訴案件法院會受理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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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條
二、如何到法院提起自訴?
自訴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訴訟。提起自訴應當提交刑事自訴狀;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應當提交刑事附帶民事自訴狀。人民法院一般要求自訴人提供如下材料1、自訴狀一份,并按照被告人人數提供副本(需簽名);
2、自訴人身份證復印件或護照復印件、港澳同胞回鄉證復印件;
3、自訴人受傷害的相關證據或公安機關的報案材料及法醫鑒定;
4、對第三類自訴案件,應提交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證明材料,以及自己人身、財產受侵犯的證明材料。
5、《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對于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
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
三、去法院怎么申訴?
一、申訴是指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認為確有錯誤,向原審人民法院和上級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處理的一種訴訟請求。在申訴期間,原判決、裁定不停止執行。如發現申訴有理的,由法院院長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是否再審。
二、申訴的條件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違反法律規定,管轄錯誤的;
(八)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回避的審判人員沒有回避的;
(九)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于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十)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一)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十二)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三)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四、上法庭被告怎么起訴,法律依據是什么
告人上法庭的起訴方式為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一、對征地補償的異議能否行政訴訟
對征地補償有異議能行政訴訟。依據我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公民對土地征收補償款有爭議的,是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訴訟時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欠款不還怎么起訴?
欠債不還糾紛要在訴訟期限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并提交起訴狀。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三、起訴離婚起訴副本要寫
離婚起訴書副本按照被告人數準備分數。起訴離婚的時候繳納的起訴書應該一式兩份,還需要在蓋章之后讓雙方簽字,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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